1前言
无论是英文原版或者是它的中译本,凡是阅读和使用过ASME规范各卷册的使用者都知道,作为规范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各卷册中在正文的前面除了总是带有“前言”、“政策声明”和“成员名单”外,都还会有一份原先名为《向ASME委员会提交技术询问函的准备》的文件。随各卷册的编排和内容不同,也有把这一文件放在了正文的后面,并且把它列作为了附录,如第II卷的D篇,在该篇的2004版中,它被编排为了“附录4”,但是,这一份文件由于它的重要性,其性质是肯定的,它归属于《强制性附录》。
这一文件在2004版之前的版本中,原先由3个小节构成,其标题分别为:“导言”、“询问函格式”和“提交”。而在2005增补时,它却作了全面性的修订、并且提升成为一份导则。考虑到这一增补修订在内容上的重要性,本文将在下面为读者介绍其内容的变更。
2文件名称的变更
首先,这一份文件的名称被修改为:《向锅炉及压力容器委员会提交技术询问函的导则》,也就是英文原版中原有的“Preparation of Technical Inquiries to the Boiler and Pressure Vessel Committee”,修改为了:“Submittal of Technical Inquiries to the Boiler and Pressure Vessel Committee”。译文中所增加的“导则”二字是根据全文内容、特别是在一开头就有的:“This Appendix provides guidance to Code users for submitting technical inquiries to the Committee.”一句里所用的“guidance”做的翻译处理。
3关于“导言”一节增补变更的说明
其次是“导言”一节的变更。在“A05”增补中这一小节的内容变化十分明显。在“导言”一节中,给出了所谓“技术询问函”的明确定义,即:
“所谓技术询问函,包括:请求修订或增加规范的规则,或者是对于规范案例的请求,以及对条款解释的请求。”
换而言之,规范的使用者向委员会提交的技术询问函必须是上述三个方面的请求之一,而不是在这三者之外的任何提问。这一点决不是什么咬文嚼字,因为对整部ASME规范这么庞大的篇幅和各类锅炉及压力容器产品而言,只有对规范本身的此类请求才是规范的制、修订者需要处理问题的全部。
在这一小节里,接着就“规范修订”、“规范案例”以及“规范条款解释”作了相当明确的解释,例如,“A05”增补就“规范案例”指出:
“《规范案例》相当于对现行规范规则的可供选择的办法或添加规则。《规范案例》被书写为提问及答复的形式,并且,通常总是打算在随后就收编到规范之中。当它被使用时,《规范案例》规定了如同规范正文一般的强制性要求。”
这里,接着又指明了:
“《规范案例》最为共同的用途,如下所示:
(a)依据迫切需要,较早地许可执行某一已批准了的规范修订规定;
(b)在规范建造上,许可使用新材料;
(c)在将新材料或替代规则直接地收编到规范中之前,积累经验。”
这些文字虽然之前在规范的前言等处也曾经提及,但是,都不如在这一份“导则”中说得如此明确。
再往下,在本节中它又以节内的编号(b)和(c),给出了下面的两段文字:
“(b)锅炉及压力容器委员会确立的《规范规则》、《规范案例》以及《规范条款解释》决不能视为批准、推荐、验证或认可任何专利或特定的设计,也决不在任何意义上限制制造厂、建设单位或业主去选择符合规范规则要求的任何设计方法或任何形式的建造。”以及
“(c)不符合本附录规定或未提供足以使得委员会充分理解所需资料的询问函,有可能导致询问函不予处理,而退回给询问人。”
无庸置疑,这两点是提出技术询问者必须注意的事项。
4关于“询问函格式”一节的变更说明(略)
5在最后一节“提交”节之前新增加的3个小节(略)
6实例(略)
6.1实例1 — 就规范条款解释提出的技术询问举例(略)
6.2实例2---就规范案例提出的技术询问举例(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