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昆明【ASME取证研讨会】讲义

PED简介与认证的性质和范围(节选)
沈行道 法国国际检验局Bureau Veritas China

1. 前言
       对最高许用压力大于0.5巴的锅炉、压力容器、管道、承压附件和安全附件,欧共体承压设备指令(Pressure Equipment Directive 97/23/EC,简称PED)的CE标志认证已于2002年5月29日起强制执行。
欧共体是我国仅次于日本和美国的第三大贸易伙伴。因此,该指令的实施理所当然地引起我国锅炉压力容器行业,特别是出口企业的关注。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锅炉压力容器制造企业质量水平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别是ASME锅炉压力容器持证企业的迅速增加,使越来越多的国外厂商把采购目标转向中国,而我国制造企业提供的优质低价产品也屡屡在竞标中获得成功。
       自2002年初以来,为满足欧洲市场需求,已先后有:上海杨园压力容器有限公司、颇尔过滤器(北京)有限公司、溧阳市云龙化工设备集团公司、上海森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南京宝色钛业有限公司、锦西化工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卡莱不锈钢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杭州富尔顿特种锅炉有限公司、苏州第二纺织机械厂、上海联阳金属橡胶有限公司等多家锅炉压力容器和管道制造企业执行了PED认证。
       主要议题:
PED认证的性质与范围
设备的分类与评审模式
符合性评审模式的选择
典型模式的执行要求
PED认证的执行机构
基本安全要求

2.PED认证的性质与范围

2.1 PED认证的性质
       按照WTO的非歧视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为消除贸易壁垒,确保产品的自由流通,产品的技术标准将是非强制性的,但是出于安全﹑健康或环境保护等原因,各国政府可以制订强制性的产品技术法规。 PED就是欧共体成员国就承压设备安全问题在法律上取得一致而公布的强制性法规。
       对PED认证而言,产品技术标准不是强制性的,除非用户指定。制造者可自由选择任一技术标准,包括中国标准(如GB150)。 但PED范畴的所有承压设备均必须强制性的满足指令中规定的基本安全要求。
PED的意义
       用一个统一的认证方案代替欧共体成员国原有的规则,它对承压设备的设计﹑制造和符合性评审要求适用于欧共体的所有成员国。 CE标志是一种象征,表明其符合有关指令的要求,可以自由地进入欧洲市场和投入使用。
2.2  PED认证的范围
       PED的管辖范围是最高许用压力PS大于0.5巴的承压设备,包括锅炉﹑容器﹑管道﹑承压附件﹑安全附件以及组合件。
       承压附件:指具有操作功能的承压壳体,如阀门﹑过滤器﹑压力计等。
       安全附件:指具有防止承压设备超出允许极限的装置。包括直接限制压力的装置如安全阀﹑爆破膜和具有停止和锁闭作用的限制装置如压力开关﹑液位开关等。
       组合件:指制造商将几个承压设备组装成一个完整的具有特定功能的功能件,从最简单的压力锅直至复杂的水管锅炉。

3.承压设备的分类

3.1设备的分类主要取决于下列参数:
(1)设备的类型 锅炉、压力容器、管道、承压附件(如阀门、压力计等)、安全附件(如安全阀、爆破片等)
(2)流体(气体、液体、蒸汽等)的性质. 根据危险程度分成两组。第1组为危险性(易燃、易爆、有毒、氧化的)流体,第2组为非危险性流体
(3)最高许用作压力:PS(巴)
(4)容积或公称直径:V(升)或DN(毫米)
       根据上述几项参数,查图表确定设备的危险性分类(I、II、III、IV四类)。
       压力容器为图表1至图表4,有过热危险的直接火或其他方式加热的承压设备和压力锅为图表5,管道为图表6至图表9
例如:
       介质为第1组危险性的气体、液化气、压力溶解气体、蒸汽以及在最大许用温度下蒸气压超过0.5巴的液体,其V大于1升、PS×V大于25巴升或PS大于200巴的压力容器分类见图表1。
       介质为第2组非危险性的气体、液化气、压力溶解气体、蒸汽以及在最大许用温度下蒸气压超过0.5巴的液体,其V大于1升、PS×V大于50巴升或PS大于1000巴的压力容器分类见图表2。
       图表中低于I类(即第3章第3段范畴)的承压设备或组合体必须按成员国优质工程标准设计和制造,提供充分的使用说明书和制造商标志。这种承压设备或组合件不得带有CE标志。
       由图表1和图表2可见,对用于危险性介质,且PS×V大于1000巴升或用于非危险性介质,且PS×V大于3000巴升的容器均属于IV类,因此,对绝大多数用于化工、石油和石油化工行业的压力容器而言,基本上都是IV类。

3.2符合性评审模式(略)

4.符合性评审模式的选择

       压力容器绝大多数为非标产品、单件生产,因此,选择EC型式批准或EC设计批准,由于重复制造的机会甚微而没有实际意义,我们通常推荐采用G模式。
       定型设计的系列产品,有可能批量生产,因此,对用于危险性介质场合或高温高压条件的压力容器,我们通常推荐采用B+F模式,对产品执行逐台检验,以确保质量和安全。只有像阀门这类批量生产的定型系列产品,我们才推荐采用B+D模式或H1模式,以便在EC型式批准或EC设计批准的基础上,由授权机构(Notified body)执行不定期的监督抽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指令要求。不同类别、模式的符合性评审程序与执行要求表

5.典型模式的执行要求

5.1   G模式的执行要求
       执行压力容器的G模式认证,包括设计、制造和最终评定的全过程,与ASME U钢印产品的制造大致相同,但某些方面则更为细致或严格,简要介绍如下:(略)
5.2   B+F模式的执行要求

       执行压力容器的B模式认证,对制造商生产的代表性样品将执行从设计到产品最终检验和验证试验的全过程审核。对技术文件、材料批准、焊接工艺评定和焊工技能评定、无损检测人员的资格评定、产品检验的要求与G模式类同。在此基础上由授权机构颁发EC型式批准证书。
       对其他同类产品按F模式认证,授权机构将对每台产品执行检查和试验,以验证其符合EC型式批准证书和指令要求,并对合格产品签发符合证书。
5.3   B+D模式和H1模式的执行要求(略)

6.PED认证的执行机构

6.1  授权机构(Notified Body)
       授权机构是由欧共体成员国政府指定,经欧共体批准公布并颁发识别编号,按批准的范围执行PED认证的机构。
       法国国际检验局(BUREAU VERITAS,简称BV)就是一个由欧共体批准,可以在全球范围承担认证工作,编号为0062的授权机构,工作范围包括:从A1至H1所有模式的符合性评审、材料的欧洲批准、材料的特殊批准、永久性连接(焊接、钎接、粘接)工艺的批准、永久性连接人员的批准。自2001年2月起,我公司已为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锅、灭火器、阀门等各类承压设备在内的60余家企业提供了认证服务。
6.2  认可的第三方机构(Recognized Third-party Organization)
       按照PED要求,承压设备永久性连接(焊接)的无损检测必须由有资格的人员执行。对于III类和IV类承压设备,其无损检测人员必须由认可的第三方机构批准。认可的第三方机构也是由欧共体成员国指定,经欧共体批准,按规定范围执行PED认证(仅限永久性连接工艺的批准、永久性连接人员的批准、无损检测人员资格批准)的机构。目前在中国境内执行无损检测人员资格批准的英国无损检测学会(British Institute ofNon-Destructive Testing)就是一个认可的第三方机构。为方便国内企业,BV与BINDT合作,自2001年8月25日起由BV在上海的III级NDT人员代表BINDT执行企业无损检测人员的资格认证,合格者由BINDT颁发批准证书。

7.基本安全要求

7.1  总则(略)
7.2设计(略)
7.3 永久性连接(焊接)(略)
7.4 无损检测(略)
7.5 最终评定(略)
7.6 材料(略)
7.7 定量要求(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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